| 外地来沪的杨小明买了一条船捕鱼,当他看到长江客轮因雾停航,就伙同他人在长江上干起了非法摆渡。冒险行动带来了惨痛的后果,非法摆渡船在行驶途中发生翻船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十人失踪。近日,本市杨浦区法院对杨小明的非法行为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杨小明购买的是一条挂桨机船,未办理过相关船舶证书,该船也未取得营运资质,而他本人也没有船员证。今年1月10日晚,他得知由于上海地区持续大雾,长江口客轮停航,很多旅客滞留长兴岛,便于1月11日中午开船揽客。杨小明招揽了22名乘客,与乘客商定每人摆渡费为人民币70元。当日中午12时许,杨小明在江面能见度不足50米的情况下,强行冒险起航。13时50分许,杨小明因未观察到另一条船的钢缆锚链,导致其驾驶的船舶撞上锚链随即翻沉,船上人员全部落水,造成了一人死亡十人失踪的严重后果。经上海海事局认定:杨小明对本起事故
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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