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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在昨天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记者获悉,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等5项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项目被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而“公交优先”战略的实施情况被列为今年人大监督的重点项目之一。
今年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包括立法、监督、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更多的常委会工作,都将瞄准“推动解决上海发展转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年新气象。
立法重点:聚焦社会领域和经济领域
“在继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是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的一大基本特点。
据了解,今年的重点立法任务主要为两项:一是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完成提交常委会审议的5个立、改、废项目;二是根据市委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今后五年的上海地方立法规划,把好立法质量的源头关。
列入今年常委会审议的5项立、改、废项目,分别是:保护电力设施和维护用电秩序规定,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暂定名),房地产登记条例(修正),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修订),节约能源条例(修订)。
6项条件成熟即提请常委会审议的预备项目,分别是:志愿服务条例、金融发展促进条例(暂定名)、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等。
此外,劳动合同、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等被确定为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常委会将督促政府部门抓好立法项目的前期调研和法规草案起草工作。
监督重点:瞄准“公交优先”和“节能”
今年的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被确定为两项:一是听取和审议本市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情况的报告;二是检查本市贯彻实施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决定的情况。
此外,更多百姓关注的热点领域,也纳入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范围,以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记者获悉,常委会今年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共8项,其中包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有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情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200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和发展、筹备世博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报告等。
列入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还有: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以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共计5项;对法律法规和法律性决定实施情况展开检查,共计3项;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以及开展其他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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