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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道传染病已进入好发季节,从今年11月15日至明年4月15日,全市各级卫生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和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下称“人禽流感”)、传染性非典性肺炎(下称“非典”)、流感等主要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昨天上海市卫生局召开今冬明春防病工作会议,向全市卫生系统提出明确要求。
针对冬春季呼吸道疾病的高发特点,市卫生局从上海特大型城市特点出发,制定了《上海市人禽流感和流感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下称“防治方案”),细致、周密地部署了各项冬春季传染病防控措施。
“防治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预检、分诊制度,严格按要求做好预检分诊和病
人登记工作;对呼吸道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应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一旦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单个病例后,应由院内专家组在12小时内进行会诊,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立即按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区县卫生局接报后,应于24小时内组织区县专家组进行会诊,对不能明确排除非典和人禽流感的病例,应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接报后立即组织市级专家组进行会诊。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应按要求组建人禽流感、非典型肺炎和不明原因肺炎专家诊断组,负责做好病例诊断和病人救治工作。
此外,全市43家流感监测点要按照《上海市流感监测方案》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监测,每日将流感样病例数报告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者统计汇总后报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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