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糊涂的爱”往往使老年人陷入房产危局,新四军老战士、八旬周老太同样因为轻信小辈之言,一度失去了住房产权。经过本市普陀区法院执行法官依法鼎力相助,日前,周老太重新获得了房产权。
相信亲情丢失房产权
1941年参加新四军的周老太,育有子女7人。文革时期,次子到江西省插队落户,后在当地与知青小云结婚,在生下一子菁菁后不幸去世。1991年,小云根据政策调到上海工作,独居的周老太接纳了儿媳和孙子,将他们安顿在自己家里。实行住房制度改革时,经不住儿媳、孙子的花言巧语,周老太同意由孙子菁菁买下周老太承租40多年的房子,并将产权登记在孙子名下。从此,周老太不仅丢失了房产权,也丢失了亲情。儿媳和孙子对老太或不理不睬,或恶语相向,甚至要求她去住养老院,给他们腾房子。
维权路困难重重
根据他人授意,周老太动起了脑筋。她以买卖合同的签名是假冒的为由,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无效,撤销孙子名下的房屋产权证。然而终因证据不足败诉。去年,周老太打起了第二个官司,以财产权属纠纷为由,向普陀区法院提起诉讼,她以房屋同住人的身份诉称:因与儿媳、孙子发生矛盾,无法共同生活,要求分开居住,由对方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法院支持了周老太的诉讼请求,认为:原、被告是同住人,原告自愿居住他处,由被告补偿适当费用合乎情理,判决周老太迁出房屋,由孙子菁菁支付补偿款16万余元。然而,儿媳、孙子拿不出这笔钱,法院又不能强行拍卖他们唯一的住处。周老太陷入了既无房屋产权又拿不到补偿款的困境。
法官分头化解获成效
为得到判决认定的16万余元,周老太一而再地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这起执行案的单法官同情周老太的遭遇,也为了重建这一家的亲情,直接找菁菁进行了几次推心置腹的长谈,从菁菁幼年丧父,奶奶照顾其成长聊起,直到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感情和法律两种力量的交互作用下,菁菁终于被说通,写下了保证书:保证将房屋变卖后还给奶奶16万余元。事情有了转机后,遇到房市调控,房价一路下跌,该房一直未能售出。这时单法官了解到,周老太的其他子女愿意出钱来为母亲争回房屋产权,他立即召集周老太家人开了几次家庭协调会,最终达成了意见一致的和解方案:周老太的其他子女代母一次性付给菁菁16万余元,菁菁放弃房屋产权,过户给周老太,并迁出房屋。本月16日,在儿媳、孙子迁出后,周老太得到了安享晚年的老宅。 |